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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店开发区房屋的可靠性评估 信誉良好
房屋的可靠性评估
包括安全性评估和正常使用性评估两部分,分别从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定义出发,通过对结构构件进行的可靠性分析,确定其各自功能要求的极限状态标志其中安全性鉴定主要针对建筑结构或局部构件,如部分构件开裂严重或产生过大的变形,影响结构承载力和安全,需采取加固处理措施;正常使用性鉴定主要针对建筑结构的使用性能,如房屋建筑因混凝土收缩裂缝或温度裂缝导致楼面或屋面渗漏现象,但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安全性,仅影响结构的耐久性和正常使用性能.
从房屋可靠性评估的两个方面,针对房屋结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评定等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房屋结构安全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采用加固补强措施解决.
一、可靠性鉴定分类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可分为安全性鉴定和正常使用性鉴定。
0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3)建筑物改变使用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
4)建筑物**过设计基准继续使用的鉴定;
5)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02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1)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2)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
3)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03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正常使用性鉴定:
1)建筑物日常维护的检查;
2)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鉴定;
3)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
二、鉴定程序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按下列框图规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