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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技术力量雄厚
1,为了适应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的发展和需要,扩大了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将钢结构鉴定从原来的单层厂房扩充到多层厂房,并增加了常见工业构筑物可靠性鉴定的内容。
2.根据工业建筑的特点和鉴定需要,新增加了鉴定对象和目标使用年限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可靠性鉴定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
3,对工业建筑物的原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评级层次、等级划分及评定项目等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对原鉴定评级标准作了调整和修改,提高了分级标准的实际水准。
4.在调查与检测中,对原标准“使用条件的调查”一章中的条文作了局部修订与补充,特别是补充了建、构筑物使用环境的调查内容,使结构工作环境分类进一步细化,以便于在实际鉴定中应用;并增加了工业建筑的调查与检测的规定,以加强对可靠性鉴定的基础性工作的要求。
5,进一步明确了结构或构件按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校核、分析的要求。
6.在构件的鉴定评级中,对原标准的有关评级规定进行了适当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增加了构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的几种评定方法及其适用条件的规定,增加了因构件的适用性或耐久性问题严重而影响其安全性的评级规定。7.在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中,对原标准的有关评级规定作了适当补充和修改,根据地基基础的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地基基础的安全性以地基变形观测资料和建、构筑物现状为主的评定原则,修改了需要按承载力评定其安全性时的评级方法;对原有的单层厂房承重结构系统的近似评级方法进行适当修改后,还增补了多层厂房上部承重结构评级的原则规定等。
工业建筑物可靠性评级:
对无正规设计、施工、鉴定或没有经质量监督站监督的建筑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过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对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如:仓库改为生产车间等)后能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鉴定等。综合评定被鉴定建筑能否继续使用,是否存在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隐患。
工业构筑物可靠性评级:
对无正规设计、施工、鉴定或没有经质量监督站监督的构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综合评定被鉴定构筑物能否继续使用,是否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隐患。
工业建筑灾后鉴定:
对建筑物受到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木构件受白蚁损害或受车辆撞击后受到损坏,对建筑受损程度、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并结合修复房屋所需费用,评定建筑是否适宜进行修复,如不适宜进行修复,提出拆除重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