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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房屋纠纷鉴定房屋鉴定规定
房屋损坏纠纷鉴定的依据
01 鉴定依据
房屋鉴定同珠宝、古董和医疗事故鉴定等工作一样,是一项严谨细致的鉴定工作,不能有任何的差错和失误,故在做出鉴定结论前必须有确实可靠的鉴定依据。房屋的安全性鉴定和可靠性鉴定等类型的鉴定工作都有各自的鉴定标准、依据和方法。
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就没有一个现成的鉴定标准和依据,这是由于房屋损坏的原因千差万别,情况复杂多变,很多时候还缺乏损坏过程实际情况的记录和数据,所以只能靠鉴定技术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理论、技术、经验、损坏现状的检测数据和相关人员对房屋损坏情况的介绍,寻找鉴定依据,进行房屋鉴定。房屋损坏纠纷鉴定的依据分为实际依据和理论依据。
实际依据
房屋损坏纠纷鉴定的实际依据可根据房屋的损坏过程分成三个阶段。
1)房屋损坏前状况的检测数据和记录(笔录、绘图、照相、摄像)。
2)房屋损坏过程中损坏情况的跟踪检测数据和纪录。
3)房屋损坏后损坏现状及模拟损坏全过程的检测数据和纪录。
检测鉴定程序
房屋损坏纠纷检测鉴定应采用实用鉴定法,鉴定程序如下:
检测鉴定目的和内容
一般由与房屋损坏的相关方提出,主要是鉴定房屋损坏程度和造成损坏的原因及责任,有时需要确定房屋结构的安全度。
初步调查
根据检测鉴定项目规模的大小和复杂难易程度,组成专项鉴定小组或*鉴定组。首先要向与房屋损坏有关的各方了解房屋的建造和使用历史,房屋损坏的时间和过程,调查造成房屋损坏的相关因素,勘测影响房屋结构变形的周边地质地况。其次要查找原设计图、竣工图等有关原始资料并与实物核对、检查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