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房屋安全鉴定补办产证证明报告,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分三阶段进行。
**阶段评定房屋单个构件安全性等级。根据不同材料种类,按不同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低一级作为构件安全性等级。混凝土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位移或变形、裂缝或其他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砌体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位移或裂缝、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
*二阶段评定房屋子单元安全性等级。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系统、围护系统承重部分三个子单元。地基基础子单元安全性评级根据地基变形和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确定;上部结构子单元根据结构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结构侧向位移等级确定;围护系统承重部分安全性,按建筑物目前围护系统的位移、变形及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情况来判定。
*三阶段评定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根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系统、围护系统承重部分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评定。
工作的程序,如下:
接受委托——前期准备——现场调查——确定检测方案(确定检测人员、仪器及设备)——现场检测、室内试验(补充检测)——数据处理、结构分析、可靠性评定——检测评定结论、建议或解决方案
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了解检测对象、明确检测目的、成立检测组织。现场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收集图纸资料,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竣工图、竣工质监及验收文件等。
2)了解建筑物使用、损坏及修缮历史,如建筑物的改造、维修、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是否受过灾害等情况。
3)调查现场基本情况,如资料的核对、建筑物的实际使用条件、使用环境、荷载调查、询问有关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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